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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氏宰相系列之陈名夏

时间: 2023-06-10 16:10 作者:消息 来源:网络 点击:

陈名夏在明末是位颇有些名声的人物。他字百史,应天府溧阳(今属江苏)人,生于明万历二十九年(1601)。青少年时期,他家中生活比较困窘,但他不以物忧,志存高远,博读经书。他特别喜欢交游,曾游历山东、河北、苏北等地,结交了不少文人名士。 明末江南文人多参与社局活动,相聚唱和诗文,评判朝政时局。陈名夏参加了几社。几 社是江南大社复社的分支。崇祯十一年(1638)秋,复社吴应箕等人在南京撰拟了《留都防乱公揭),严词声讨庵党中人阮大铖。在《公揭》上署名的共140 余人,陈名夏即名列其中。《公揭》刊出后,南京民心震动,阮大铖声名狼藉。崇祯十六年(1643)九月, 陈名夏科场得意,经殿试中一甲第三名进士(探花),授任翰林院编修。第二年三月,李自成的大顺军逼至北京城下,崇祯皇帝如坐针毡,屡次下诏让群臣筹划应急良策,但响应者廖廖。陈名夏这时候提出了一些建议,其内容包括招募山东兵勇、在淮阳设重兵对抗农民军等项。崇祯对此予以首肯,并将陈名夏提升为翰林院修撰兼户、兵科都给事中。 没过多久,北京城陷,崇祯自缢而死,明王朝覆灭了。大顺军进城后设立了“比饷镇抚司”,四处搜捕拷掠故明官僚。陈名夏见此不禁心惊肉跳。他不打算与大顺军为伍,但更想保全身家性命。因此,他暂时归降了大顺政权。四月里,他寻机逃出北京,奔向江南。 当时,因局势激荡,不少明朝官僚、绅衿从北方逃到了尚属明境的江南。他们与江南官僚一起拥立福王朱由崧于五月间建立了南明弘光政权。弘光政权不思进取,相当腐朽,其军政大权落入阉党马士英、阮大铖等人之手。马、阮等人立下了“从逆”案,准备惩办那些归顺过农民军的官员。在这种形势下,来到江南的陈名夏难觅立足之地。他颠沛流 离于浙、闽、赣、楚、豫等地,历时数月。经再三权衡,他咬定牙关,作出了抉择: 北 上降清。于是人们便在大名府发现了他的身影。

清政权对明朝降官采取优待政策。顺治二年(1645)正月,经过清保定巡抚王文奎 的举荐,清廷恢复了陈名夏在明朝时的原职,命其为翰林院修撰。陈名夏则抓紧各种机 会向新主人表示忠诚。官复原职后,他入谒权倾朝野的摄政王多尔衮,劝其称帝即位。多尔衮并非没有称帝之心,但他考虑到自己称帝的种种不利因素,便含糊地对陈名夏讲: “本朝自有家法,你是不知道的。”虽然如此,陈名夏倒是给多尔衮留下了不坏的印象。不久,陈名夏因远道赶来投诚有功,被擢升为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。这年五月,清军攻进弘光政权的都城南京,继而在芜湖擒获了朱由崧。接到捷报,多尔衮心中大喜,认 为江南大局从此已定,对尚未平定的地方不必再大动干戈,只需派若干大臣前去招抚即 可。闰六月初,他召见部、院群臣,谈了派员招抚江南的想法。陈名夏立即毛遂自荐,表示愿往江南一行。籍此,他进一步表达了自己对清政权的一片忠心。接下来,清廷群臣对南京的行政地位和官员设置问题展开了讨论。在明朝,南京被称为“留都”,地位尊崇, 设有与北京几乎相同的官僚机构。陈名夏提出: 江山既归大清,则南京不可仍称作都会, 其官员设置应与各行省相同。他的意见得到了朝廷采纳。

陈名夏赢得了多尔衮的信任,迅速在朝廷上站稳了脚跟。顺治三年(1646)春,他 的父亲去世。按照封建礼制,在这种情况下他应解职守制,即回乡丧居三年以尽孝道。朝廷为了表示对他的重视,令他在任上继续理事,私居可着丧服示哀,并敕部议赠恤。应 他本人的陈请,朝廷又给了他数月奔丧假期,赐与白银500 两,在假期内仍支给俸禄赡养其在京的家属。至顺治五年(1648)五月,清廷首设六部汉人尚书,任命陈名夏为吏部汉尚书。翌年,他加衔为太子太保。

陈名夏任职吏部,显示了比较饱满的政治热情,知无不言,勇于任事。清初有三年考满、进退官员的定例,各省道、府、州、县官员的升迁必须等到考满之后方可进行。陈名夏认为,地方上事务繁杂,急需人手,若总按定例办理,地方上势难久悬官缺。他建议打破常规,由抚按大员荐举俸满三年的贤能官员,酌量补选官缺。对于官员的考核制 度,他主张参考明朝的有关做法,认真加以完善。他又提出,应迅速纠正一些有失“体 统”的现象,明晰等级尊卑观念。当时,汉族官员乘轿上朝时,许多旗人家仆不但不回避,反而竟相在道路上辱诟汉官。陈名夏请求清廷颁定相关法令,凡汉官乘轿外出公干, 满、汉民众都应远远回避,违令者交由官府治罪。天花在清初被视为不治之症,人人为之谈虎色变。为了防止天花传染,清廷下令将京城里的出痘者逐出城外数十里。许多贫苦小民被逐至城外,弃子抛女,无居无食,生活凄惨。一些商人见此情形,自愿捐钱资助他们。陈名夏闻讯,当即疏请朝廷停止驱逐,收取人心,使小民能感恩于朝廷而非商 人。清军平定江南之后,一些朝廷官员建议向江南增兵加赋,陈名夏马上表示反对,主张应减赋安民。

陈名夏在朝廷上的党争风云中也扮演了积极角色。清初朝廷上的汉官多是明朝旧臣, 他们在明末激烈的党争中或依附阉党或聚集于东林党、复社门下。仕清后,这些汉官之间仍存在很深的矛盾,主要分为“北党”、“南党”。“北党”以北方籍汉官为主体,包括 一些前明阉党成员;“南党”则以江南籍人士居多。陈名夏身在吏部,对京师内外各处文官有提名权。他在用人时偏爱江南籍故人,平素又与诸多江南籍官员交好,俨然是“南 党”领袖人物。所谓风摧秀木,他自然无法避免遭到他人的攻击。顺治八年(1651)春, 陈名夏等人甄别都察院的官员,将其分别予以差用、内升、外升、降用等安排。五月,被 列为外升人员的山西籍御史张煊递上奏章,参劾陈名夏结党营私,铨选不公,并指责陈名夏曾谄附多尔衮(此时多尔衮已死,声名不好)。张煊在奏章里共给陈名夏罗列了十罪、 两不法。当时,亲政的顺治帝正外出狩猎,职掌吏部的巽亲王满达海着手处理此事,认为张煊所言基本属实,但他不敢擅自定夺,遂派人飞马报与顺治。顺治回京后下令拘禁陈名夏及相关人员,又让诸王和各部大臣在朝廷上发表自己的意见。吏部满人尚书谭泰挺身而出,极力为陈名夏等人开脱。谭泰早先是太宗皇太极的宠臣,入关后依附多尔衮, 受到了多尔衮的器重。多尔衮死后,他又出任吏部满尚书。谭泰到任后,陈名夏对其多有迎合,两人相处得不错。当下,谭泰在朝廷上咆哮论争,群臣畏于其权势,有的随声附合,有的默不作声。随后,谭泰又向顺治奏称: 陈名夏等人的所谓罪行多是降清以前的事情,且有些本来并不存在。张煊身为御史,平时从未谈到这些事情,被定为外升后 忽然提及,分明是心怀妒忌,诬蔑大臣,应反坐论死。陈名夏本人也抓住张煊奏章中个别不实之处,反覆为自己辩解。结果,张煊遭处死,陈名夏被判为无罪。御史盛世选因弹劾陈名夏也在此时被罢了官。

其后,陈名夏在朝中的地位暂时得到了巩固和加强。当年七月,他荣升宰辅,授任内弘文院大学士,晋少保兼太子太保。可是好景不长。八月,狂悖妄行、广纳贿赂的谭泰被正法,张煊弹劾案旧事重提,陈名夏被交由诸王大臣重审。这一次,他未能安然过 关。起初,他厉声强辩,闪烁其辞。及审讯官员步步进逼,他有些招架不住。他涕泪交 下,哭诉自己当年投诚有功,希望能免予一死。顺治听到陈名夏受审的表现,讲: “陈名夏实属辗转矫诈的小人,难逃其罪。”但他又表示: “朕此前曾有旨,凡与谭泰案件有牵连的人员皆宽赦不问,现在若重治陈名夏,则是朕言而无信、前后不一了。”他最终对陈名夏从轻作了处置。陈名夏被革任发往汉军正黄旗下效力,仍享受原官品的俸禄,与闲 散官随朝。同时,顺治又谕令陈名夏嗣后要改过自新,洁已奉公,勿以贪黜相尚。

陈名夏并未就此一蹶不振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顺治对陈名夏的印象逐渐有了好转。在 顺治看来,陈名夏毕竟是有些才学的,不可始终弃而不用。顺治九年(1652)冬,陈名夏应召入宫出席筵宴,得到了朝服等物的赏赐。第二年正月,顺治决定重新起用陈名夏, 将其补授为内秘书院大学士,并让其充任纂修《太宗实录》的总裁官。随后,顺治屡次 召见了陈名夏,与之探讨天下治道,陈名夏则旁证博引,阐发古今,使顺治连连颔首。

顺治对汉官结党十分警惕和厌恶。二月里,吏部侍郎孙承泽上疏荐举陈名夏兼任吏部尚书,称陈名夏以前在吏部处事方正,足堪尚书之任。顺治看到这份奏疏,认为孙以侍郎推举大学士有违大体,且带有结党色彩,遂令其回奏。顺治又当面对洪承畴、范文 程、宁完我、陈名夏等大学士讲: “朕觉得孙承泽的奏疏有问题。若此疏得到批准,则他 本人自然会得利;若此疏未被批准,则又可能使朕对陈名夏产生猜疑。”他转而又安慰陈名夏: “你倒不必疑惧。”第二天,顺治又来到内院,告诫陈名夏等几位大学士: “六部大臣应为君上、国家秉持忠义,惩恶扬善,决不应互相结党,循私背公。”至第三天,顺治在内院见到孙承泽的认罪奏疏,表示: 既然孙承泽已经认罪,则事情就容易了结;如果他强自置辩,以非为是,扩大自己的罪名,则事情就复杂了。顺治的话语实际上含有提 醒陈名夏的意味。经过斟酌,顺治于几天后仍任命陈名夏为吏部尚书,以示对他的恩宠。 后来,顺治到内院览阅奏章和经史典籍,又反覆讲到大臣应视满、汉为一体,不可结党行私。其中,他对陈名夏讲得尤为谆切。陈名夏觉得顺治有些过虑,便想为自己辩白几 句。顺治对他讲: “你不要姑息以前的错误,以致惹火烧身。”

陈名夏终究未充分重视顺治的告诫,使得风波再起: 四月,他联合部分汉官,为总兵任珍鸣放不平。任珍原是明朝将官,降清后升至陕西兴安镇总兵,得授三等子世职。因 擅杀妻妾数人,被革去了一半世职。他心中不满,在家中口出怨言,结果又被家奴告发, 遭辑拿治罪。对这个案子,刑部等衙门的满族官员多主张处死任珍,籍没其家产;陈名夏则与户部尚书陈之遴、都察院左都御史金之俊等27 名汉官联名上书,为任珍作了一些 辩护。顺治当下极为恼火,认为这些汉官的举动分明是党同伐异。他下令对这些汉官严加议处。参加议处的以满官和汉官北党中人为主,陈名夏等自然不得善果。陈名夏被定为死罪。顺治觉得如此处罚过于严厉,令改为罢免其在吏部的职务,削官衔两级,罚俸 一年。此后,陈名夏虽仍供职于内院,但却逐渐失去了顺治的欢心,处境日见不妙。

陈名夏宦场再度失意与朝廷上的党争形势亦直接相关。在顺治期,南党在与北党的抗衡中基本上始终处于下风。顺治八年(1651),北党头面人物、大学士冯铨被勒令致仕, 使得南党人士一度感到些许欣慰。顺治十年(1653)三月,即在陈名夏复出后不久,冯铨也奉召还朝。冯铨是顺天涿州(今河北涿县)人,在前明中过进士,曾是阉党骨干,精 于权术。他对顺治讲: 南方人优于文章,行为却有不端之处;北方人文采差一些,但品行可嘉。因此,皇上简用贤才不应只看文章写得好坏,应综合衡量才是。顺治对此表示 赞同,并让冯铨重新出任内弘文院大学士。官复原职后,冯铨伙同亲信在朝野上下呼风 唤雨,极力倾轧南党汉官。陈名夏等虽有所抗争,但无法扭转颓势。即以内院而言,与陈名夏关系不错的大学士洪承畴受命出京经略南方五省,宁完我、成克巩、刘正宗等大学士皆与冯铨友善,陈名夏显得相当孤立。时人有诗云: “何人当国怜孤掌,有客还山畏 老拳。”“孤掌”、“老拳”即分指陈名夏、冯铨。

顺治十一年(1654)年初,顺治接连向陈名夏发出警告: “才高而不思报国,倒不如那些才能平庸却有报国之心的人。”“若执意妄行,铸成大罪,即便我想从宽处治,可国法毕竟难容。”陈名夏闻此,颇感沮丧和无奈。三月,宁完我上了一道长篇密疏,要求惩 治陈名夏。宁完我是关外时期的旧臣,与陈名夏素有不和。他讲: “陈名夏屡经皇上赦宥擢用,本应洗心易行,忠心效命,但他丝毫不思悔改。他痛恨我朝削发,鄙视我朝衣冠, 患惑明绅,号召南党,行私倡乱。他曾经扬言‘留发、恢复前朝衣冠,天下即可太平无 事。’当初,我们以不足明朝十分之一的臣民得到了明朝的天下,与便服骑射、士马精强 有很大关系。而陈名夏如今提倡宽衣博带,变清为明,分明是存心削弱我朝,其心叵测。” 此外,宁完我还指出了陈名夏其他一些罪状。其中包括: 陈名夏庇护其子掖臣横行不法; 循私提升契交赵延先,遭科臣参劾后又准备加罪于人;回护本应降级调用的同党、吏科给事中魏象枢,对其从轻处置;私自涂抹内院公文、改动皇上谕旨等等。顺治览奏,谕 令内院、九卿、科道等官对陈名夏详加审问,从事议罪。

陈名夏自知此番凶多吉少,但在厅堂之上仍抗辩不屈。他逐一反驳了宁完我提到的 罪状,只承认说过“留发、复衣冠”的话。后来,宁完我、刘正宗共同出来作证,众人方给陈名夏结了案,确定其罪名成立。经顺治批准,陈名夏于三月十二日被以绞刑处死。 他的儿子陈掖臣另经审讯,受到杖责,最后被发配至盛京(今沈阳)。

陈名夏死后,朝廷上一时间出现了混乱。不少人交章上奏,要求惩治陈名夏的一些 党羽、亲戚,使得人心惶惶。实际上,这中间不乏挟私报怨、横加株连的情况。顺治为了安定人心,宣布: 以后论人论事只许照实直言,不得再借陈名夏党羽、亲戚的名义进 奏。如有违犯者,定行重治,决不轻恕。这样,混乱的局面方逐渐平息下来。此后,尽 管顺治一再声明朝廷用人不分南北,但南党汉官势力大衰已是不争的事实。

(责任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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